四川省血站管理评价标准
[发布日期:2010-5-13来源: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浏览次数:11211]
二、《血站管理评价标准(试行)》一票否决条款说明 “评价标准”共计有八项一票否决条款,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即为一票否决: (一)无《血站执业许可证》或已失效的; (二)开展业务超出采供血登记项目、内容和范围的; (三)血站采集原料血浆的; (四)未使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《无偿献血证》的; (五)未严格按照国家血液初、复检规定进行检测的; (六)非法买卖血液的; (七)检验诊断试剂无生产单位名称、生产批准文号、生产许可证,未经国家批批检定合格,超过有效期使用的; (八)用于采集血液标本及全血所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、塑料采血袋无生产单位名称和批准文号〔国药器监(准)字〕,超过有效期使用的。 三、血站管理评价扣分标准的说明 《血站管理评价标准(试行)》的判定方法中已设有的扣分标准,评价时一律按标准执行;若未涉及项目,且必须扣分内容可由评审者根据该条款分值酌情扣分。凡打有“★”号单项扣分分值不够时,采取倒扣分。